根据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规定,经各学生党支部审查推荐,并经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党总支委员会审议,拟确定以下10名同志为党员发展对象(见附件)。现予以公式,公示期为:3月31日-4月7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党总支(格致楼1123办公室)反映。
联系人:何毅 87081627
中国西部经济研究中心党总支
2021年3月30日